
移民前在香港當過4次伴郎。第一次是弟弟的婚禮(1999春);第二次是Calvin (2004秋); 第三次是同事Johnny(2005夏); 第四次是Sam(2005冬)
8月9日在多倫多再次當上伴郎,主角是我的房東L。
如果從都柏林回加的航班沒有延誤的話,8月8日晚上7點半該抵達多倫多。但是延誤后,8月9日早上2點15分才到。夜深了,不好讓任何朋友到機場接我。結果打的回家,花了41塊加幣。返回家里躺下的一刻,已經是3點45分了。睡到早上7點,便醒過來了。L 為了讓我多休息,找了朋友Ben 替代我開花車。姊妹們只有兩位,加上舅舅(新娘的哥哥),非常好應付,不消10分鐘我們便進去新娘家的大門。所以娶新娘時最好還是遲到。
婚禮和從前參加過的基督教禮儀差不多,特別之處是我和另外一位伴娘當見證人,一同在婚書上簽名。我問L 為什么不找父母簽名,他說那一書結婚證書只是走過場。3 個月前他們已經在政府部門辦好了結婚式,合法的婚書已經拿到。
婚禮后Ben 就把開婚車的任務卸下,我從離開教堂一刻起,成為了預先授命的花車司機。頭一次開那么豪華的大車,真的有點戰戰兢兢的。幸虧已積累了4個多月的經驗,當天的任務總算順利完成。離開教堂后,我把新人送到公園拍照去。幸好拍照沒多久就下雨,不至延誤抵達婚宴(午餐)的場地。 中西合璧的婚宴,除了玩新人外,加插了新娘父親和新郎母親的祝辭。婚宴期間,戶外一直下雨。婚宴結束后,雨卻停了。我開花車送新郎和他的雙親回家的壓力得以減輕。打道回府時,車頭的雙座是我和新郎,后面是他的父母。當我們停在紅燈前,旁邊一位司機不斷輕按喇叭。我心里暗笑,他不會想錯了什么吧?
回到家里換下西裝時,已經是5點半了。因為困的緣故,當晚9點半便沉沉睡去。

1 comment:
You look great in the suit. Hope the next wedding you attend will be your own!
Chu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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